鼎城区石板滩镇的华女士,1993年正月与本镇男青年雷某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次年生下可爱的女儿欣欣。女儿刚满周岁,华女士与丈夫雷某双双到广东珠海一制衣厂打工,女儿托付给公婆照料。凭借精明和能干,夫妇俩深得老板的信任和赏识,几年后,华女士当上了车间小组长,雷某担任厂里的业务销售员兼货车司机,两人月收入近万元,全家人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2006年初,鉴于公婆年老多病、女儿即将上中学读书,华女士主动辞去工作,回到老家担当起照料公婆和女儿的重任。令华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今年10月下旬,华女士突然接到法院送来的丈夫要求离婚的民事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年近八旬的公婆更是感到诧异和心痛。
儿媳离婚案件开庭这天,二老早早地来到法院要求出庭作证,婆婆称赞华女士是贤惠孝顺、勤劳朴实的儿媳;公公的发言更是直截了当:若是雷某在外花心,要当现代陈世美,二老就死在儿子面前。承办法官听了二老的发言,趁热打铁劝和调解。雷某羞愧难当,当庭申请撤回离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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