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追求新幸福的途径,但切不可因泛滥私欲,意图损人利己。
某男与某女离婚后,某男的亲戚凭借某男书写的借条诉某男与某女,要求其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本律师曾是某女离婚纠纷的代理人,本案中再次接受某女委托,担任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初步判断借条系原告与第一被告恶意串通伪造的,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经过鉴定,借条上标注的时间与实际形成时间不一致。综合其他证据,证明原告所谓的借贷关系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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