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和小张本来是甜蜜的小两口,男方是个小公司的职员,女方在一家大卖场做售货员。俩人工作都挺努力,可是双方父母的经济条件都不好,常年需要接济,所以经济状况一直没有好转。俗话说得好,贫贱夫妻百事哀,本来卿卿我我的夫妻之间总是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的琐事吵吵闹闹,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最近的一次争吵,老婆埋怨老公没本事,丈夫指责妻子不会过日子。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却像炸弹的导火线一样引爆了在彼此心中积蓄已久的矛盾和委屈。此次争吵过后,小林和小张对对方和婚姻都失去了信心,双方最终决定离婚。
感情和婚姻都没了,双方都希望在财产上寻求一些保障。所以,在离婚财产分配上两人锱铢必较互不相让。现有的财产的都还好说,二一添作五。可是俩人在还欠着的一笔外债上产生了分歧。原因是小张婚前向朋友借了两万元钱作为置备彩礼的费用。本想着一结婚就还的,可是婚后家里的经济状况一直没有好转,这笔债务一直拖到婚后两年多都没有还清。最后还是小张的姐姐托关系向信用社申请了两万元贷款,再把钱转借给小张,才算是暂时解决了朋友的债务问题。
关于这笔债务,小张认为,借钱的原因就是为了风风光光娶小林,也算作是两个人共同使用了。所以应该由小林和自己共同承担。而小林却不这么认为,借这笔钱时自己完全没有参与,直到婚后自己才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若是自已一个三十岁的女人离了婚还要背负这笔债务,这对自己很不公平,所以坚决不同意。
往日的爱侣反目相向,不但感情不再,婚姻难续,而且债务的纷扰还始终纠缠不休。最后,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告上了法庭。
律师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可对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和债务分配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半。根据上述案情,小张的这笔债务是在婚前发生的,并且发生债务的原因并不是为了和小林婚后的生活。因此属于小张婚前的个人债务,小林可以不必承担。法律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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